關於這一次坐火車的二三事

當初知道要去花蓮支援的時候,第一個想到的問題就是交通。

南迴可以到、北迴可以到、台南機場沒有飛花蓮的航班、開車或騎單車也可以到,

我想支援要做的就是有效率的事,台鐵加高鐵走北迴會是比較快的選擇。

這也是我第二次走北迴線,距離上次搭乘至少也有20年了吧!

 

太魯閣號是我這次在找住宿點時的發現。

然後一次在和愛丁人講到去花蓮的事,他也提到太魯閣號。

已經距離出發前一週了,愛丁人給我的msn讀出字眼的語氣是:可以試試。(感覺很放棄的口吻!)

我想,就算訂不到也還有自強號可以到,應該沒有差吧!

這也是我第一次上網訂票,以前短距離搭台鐵都是人到了車站,看最近出發的車種就坐的隨性,加上報導連續假日票很難訂、或者什麼電話不通、電腦當機之類的,我就覺得沒有機會趕上那種潮流,也是頗可惜的一件事。

 

查好要坐的班次2035結果電腦跑出『您的車票已訂到』畫面,我眼睛發直還愣了一下,不是說很難訂嗎?不是說都被旅行社包走了嗎?結果出乎意外的順利。

中午吃飽飯,脫下白制服就步行到大橋車站取票,難買的問題我又向站務問一遍,站務說:你這不是買到了?

 

在台北4A月台候車感覺很暗,很不喜歡。火車地下化是好的,但我喜歡路面上走的,每次看日劇或是帶小毛看火車,我都喜歡馬路上的鐵軌。

 

太魯閣號的車頭滿漂亮的,我看到部份乘客在拍照,穿著實在很夏天啊!

其實塑膠椅寬闊但不太好坐,但以我這種隨性的個性,加上第一次坐的興奮新奇,很快就淹沒不好坐這種感覺。

看見海,心裡還是很高興的。風景美嗎?我覺得我第一次坐的感覺比較美,可能是因為可以打開窗戶的關係,風吹著亂髮自己就覺得超浪漫的,好不好?怪就怪太魯閣號只能用擊破的方法打開窗戶了,哈。另外很幸運,這次北迴線來回都坐窗邊,是訂票的另一個春天。

但是,北迴線還是要坐可以開窗戶的火車比較好玩啊!

 

以台北到花蓮的自強號行駛時間約2小時22分(1079車次) ~ 3小時10分(2039車次)而言,太魯閣號約2小時5分(2035車次)~ 2小時10分(1086車次),太魯閣號票價同自強號,如果沒有要停很多定點,以時間上比較,我想太魯閣號是不錯的選擇。

 

回程車票我沒買,因為沒有辦法預期工作進度。

出發前我看一下時刻表,我想最晚我六點要步行離開醫院。

結果離開醫院到車站我想買1740的自強號回台北,站務跟我說:『1730的比較快喔!』

我心想,可是我查的自強號並沒有1730這一班,然後當我看到票價340元,我又說:『可是我想坐自強號!』

他看了我一眼:『但是這班是直達第一站松山,第二站就台北了,比自強快!』

 

心裡面一直在想,怎麼可能莒光會比自強快呢?(套愛丁人丟給我的錯愕表情,然後補一句:現在自強號都不自強了喔?)然後他明顯不賣自強號車票給我?!後來證明確實是快,1730莒光號68車次)到台北是2小時35分,若我搭1740的自強號1058車次)到台北要花2小時59分,這車程不算,以回到台北的時間而言快了半小時多,我真是錯怪賣票給我的先生了!

 

所以太魯閣號(2035車次)和莒光號68車次)是我支援的無敵組合線。

 

路上買了池上便當,莒光號很早就停在那邊了,我看到很多人在拍北迴線這三字,我進入車廂準備吃便當了,池上米好好吃,這次支援若要說有什麼美中不足的,大概就是便當裡面有、青、椒,我一看都愣住了!

 

和我一起坐在最後的車廂還有一個外國人,一上車就開始彈吉他了,C-Am-Dm-G7很簡單的合弦,心裡面也跟著快樂起來。

 

我想講一件事:

驗票時有個男生錯過一班自強號,所以他搭上這班車(大概中間等了一個小時吧!),看起來好像是委屈他了,用自強號的票價搭上莒光號。

但是68車次是團體列車,不發售無座票。所以就算是你想站也是不行的,而當我開始吃便當時到火車離站前,不斷的廣播:『請乘客注意是否坐錯車?』什麼的,『因為中途不停靠,下一站就是松山了!』

 

到底在爭什麼?我不太清楚。

驗票人員只是跟他說明這是不可以的,再說車票上都馬有說『限當日當次有效』,其實他是不能上車的,但是他一直在跟驗票員吵甚至說『那你們為什麼可以放行他上來坐?』或者『賣票的跟他講下一班可以坐!』什麼的,我覺得講這種話都沒憑沒據了,當初是你自己錯過車班的,爭什麼呢?

 

然後和驗票員吵完後,和其他朋友講電話又是說自己是百密一疏,錯過原本的自強號,然後又像是炫耀的說和驗票員爭辯的精彩過程,最後再補上一句『我從小到大受台鐵的氣受夠了!』(台鐵的人呢?也一樣嗎?)

 

馬的,我很想把剩下青椒的便當丟過去。為什麼當初驗票員看到這種態度不要停在海邊把他踢出去呢?就是自己沒看好時間要重新買票啊!你有看過人家因為飛機沒趕上,然後理直氣壯的說我也花一樣的錢了,坐下一班好了,用站的也沒關係,這種蠢話嗎?然後人家直達加拿大你買到美利堅的票,還要跟站務說我補差價就好了嗎?或者說有經過美利堅要人家順便放他下來嗎?還要據理力爭、寡廉鮮恥大聲說自己並沒有錯?一整個莫名其妙。

 

這次交通來回一共花了我八小時,我看完的村上春樹的『村上收音機』、吃了兩包小七賣的拔臘乾、聽了很多五月天的歌。

我下週還要去,希望一切也會很順利。

 

記錄一下543

謝謝愛丁人給我一些不一定正確的訊息,讓我感覺我超級幸運的!哈哈哈!

偶像果然就是偶像,滑了一跤還是很帥的!(托腮的想著)

今天4/15他在我家附近拍婚攝(可能是我離偶像最近的一次距離),但是我絕對不會有盲目的崇拜、瘋狂追逐偶像行為,還是乖乖上班。

另外,喜歡吃拔臘乾真的不是很MAN的行為,還好他叫EDINMAN,有MAN到,完全就是名字救了他啊!That`s 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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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小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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