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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王文華』
我最先對王文華這三個字有印象,是來自中國時報的『三四少壯集』這個副刊專欄(現在還有嗎?我很久沒看中時了。)很多文字他寫起來生動鮮明外又覺得觸動人心,後來買了他『蛋白質女孩』,並且推薦給很多人閱讀,我記得我推薦這本書給一位我姊最愛看書的同學,她很高興的跟我說:『這是她看過最好看的小說!』 

後來我把這本書歸回書架的時候,我發現我買過王文華一本書,在他念台大外文的那個年代,叫做『寂寞芳心俱樂部』,我又抽回來細細看了一遍,比較起來我喜歡他『蛋白質女孩』這一本,真要說為什麼?是我覺得芳心這一本隱約影射到那時在希代出的兩位作家一位叫安克強和郭強生(希代的書,我算買很多、讀很多!)而這兩位的作品我看過一些,其中我非常喜歡郭強生的書寫的情感細膩(我在單身版上的自介版標題下『非關男女』是他的劇本名稱),輕描淡寫的兩句,但在我感覺,這兩句就讓我覺得太驕矜,我不大喜歡。沒辦法了,只要說到偶像就是不能說什麼嘛(是說人家也沒有說什麼......),一字一句都是不容許的,雖然也不是罪大惡極,甚至只是像素描般的輕手,但不行就是不行(說到底,只是巧妙將作者的書名巧妙放在句子裡,我到底在鬧什麼情緒啊?)。堅持,十分。 

我總覺得真的很有內容的人是不用說明什麼的,就像漂亮的獅子,你靜靜的躺在那裡,人家自然會注意到你漂亮的鬃毛,不需要吼個兩聲才會讓人注意到。 雖說如此,王文華文字的魅力,我想跳脫不了一種節奏律動性,不光是韻腳押得漂亮,還帶有很多追求時尚的品牌裝點,說實話有些品牌我看不懂就當是鄉下人;但是再說一句實話,看到最後會覺得有點膩了。認真說起來,我是一直比較喜歡他說故事的能力,可是更多時候看過他的版,更喜歡他和讀者間溫柔、善解人意的筆觸。後來他在報紙寫了一篇他和他老爸生病後之間,讓我覺得原來浮華紅塵間的他,對於誰都是這樣溫柔以對。 

從他出過《蛋白質女孩》後,他出的每一本書我都買(又是作者收藏癖發作),但是有些書買了就很後悔,比如『寶貝,只剩下我和你』、『史丹佛的銀色子彈』說真的,這些書不太合我的口味,儘管還是很暢銷,但我看完就把書給捐出去了(這種情況通常是不會再想翻第二遍的情況下),至於這本『我的心跳,給你一半』也遭到相同的命運,隔天就丟出去了,志工媽媽還說:這本書這樣新!
是啊,是滿新的!但不喜歡,就沒有管新舊了。 

真要說哪裡不喜歡?我覺得故事太拔臘了,當初應該在書局看完就好,不應該只是為了要打發時間挑了一本就上火車,我對他太有信心的下場,卻讓我完全灰心了。儘管他個人還是有許多死忠的粉絲,但是他的書在我丟過三本後,大概就很難再去注意他的新書、買他的書了,不過我想沒關係的,他念企管的,很會行銷手法(怎麼辦?我還是不喜歡把書搞得好商業,讓人最後失去很溫潤的那一塊!雖說沒有不好,書出得多、賣得好也是支持作者再接再厲的一種實質鼓勵!但就是不喜歡,雖然不是要把每一個人搞得像張愛玲這樣避世,但就是一種感覺啊!曝光過度的感覺!就像吳念真,我本來很喜歡他,但是看到前一陣子的曝光度破表,說真的有些倒胃口。) 

我還是愛過他的。畢竟他感動過我的有《蛋白質女孩1、2》、《61×57》、《倒數第2個女朋友》,而其中我最喜歡數字的那一本。 

【書的照片我能不能晚點一起上傳?有時歸錯格又發現丟了一本在其它地方弄到自己好生氣喔!下次晒書時再來照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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